经过长达三年多时间的申请与审核,近日,丝巢公司使用的“丝巢”商标,正式获得由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。
“丝巢”商标被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29类,允许使用商品范围包括:
食用鸟窝;鱼翅;水产罐头;花生酱;泡菜、酸菜;豆腐制品;食用油脂;食品用胶;精制坚果仁;奶茶(截止)。
“丝巢”商标注册成功意味着“丝巢”商标所有权的正式确立以及合法使用的法律依据,也为“丝巢”品牌未来的持续发展及品牌扩张提供了坚实的权益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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